台灣海外網購進口規管攻略
台灣在海外網購時可能會買在某些健康產品網站買一些健身用乳清蛋白粉、營養補充劑(食品),如:維他命(維生素)、礦物質、藥品,或者寵物產品、化妝品等,一定要先查清楚所選購的產品是否能通過進口檢疫,還是完全不能進口的,也要考慮營養補充劑是是藥品還是食品,以及購物的數量限制。
注意:本站資訊僅供參考,下列規則可能隨時變更,請自行向相關部門查詢確認。
台灣海外進口規管目錄
(顯示/隱藏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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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台灣海外購物貨品及規定
作者:台灣海外網購進口規管:檢疫及限制(化妝品/藥品/保健食品)—吾愛購物
PS:大部份需要注意的產品均在展示在表格上。若沒有展示,可能是有所忽略,也可能是相關產品沒有管制,故略。
提醒:可善用電腦Ctrl+F功能輸入關鍵字查找。
作者:台灣海外網購進口規管:檢疫及限制(化妝品/藥品/保健食品)—吾愛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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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來貨名稱 | 關稅稅率
(超出免稅額適用) |
管制規定 | |
保健食品 | 錠狀/膠囊食品 | 30% | 以瓶/罐計算,同品項不得超過12組,單次進口不得超過36組 |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液體食品 | 30%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大陸貨管制進口 | ||||
海關必審驗 | ||||
粉狀食品(可供食品使用原料) | 視乎產品 | 例如:膠原蛋白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粉狀食品(食品添加物) | 視乎產品 | 例如:維他命C粉
要辦FDA,每次僅核准1 KG進口 |
||
食用油 | 0%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菲屬飼料則免驗;大麻油列為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四氫大麻酚(THC)」不得超過10 ppm(百萬分之一的濃度,一公斤油不能含10毫克以上的THC)。 | ||||
藥品 | 0% | 例如:高劑量維他命/礦物質;銀杏 / Ginkgo、褪黑激素 / Melatonin、左旋麩醯胺酸 /
L-Glutamine、葡萄糖胺:鹽酸鹽類為食品:以瓶/罐計算,同品項不得超過12組;硫酸鹽類為藥品。
以瓶/罐計算,每種2樣為限,合計不超過6種;超過需向FDA申請;粉狀要辦FDA,每次僅核准1 KG進口 |
||
蜂膠;蜂蜜 | 0%;25% | 含酒精蜂膠滴劑:需申辦酒類處理同意文件
不含酒精蜂膠滴劑:按一般食品進口法規處理 蜂蜜按食品進口限制(6KG),惟產地大陸者不能進口 |
||
芝麻 / Sesamum seeds | 12% | 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黑胡椒粒 | 10% | 同上 | ||
黑胡椒粉 | 10%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亞麻籽 / Flaxseed / Linseed | 0% | 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奇亞籽 / Chia Seed | 0% | 同上 | ||
藜麥 / Quinoa | 4% | 同上 | ||
產地大陸者不能進口 | ||||
大麻籽 / Hemp Seed (列管品) | 0% | 台灣列管物品 | ||
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罌粟籽 / Poppy Seed (列管品 ) | 0% | 進口管制藥品 | ||
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洗浴 | 肥皂 | 0% | 不含藥者無管制,含藥肥皂需向FDA申請許可。 | |
沐浴乳,沐浴用鹽 | 5% | 同上 | ||
牙膏 | 0% | 同上 | ||
美容 | 化妝品(不含藥) | 依產品而定 | 不含藥產品免驗進口 | |
化妝品(含藥) | 依產品而定 | 防晒乳,若含有防晒系數需辦FDA輸入許可證 含藥物成份的化妝品,需依FDA規定需辦理輸入許可 |
||
寵物 | 貓狗食品 | 2% | 大部份產品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家居 | 小蘇打粉 ( 清潔用) | 3.50% | 若非供食品用途,需填寫切結書 | |
清潔用品( 洗滌劑…etc ) | 4% | 若非供食品用途,需填寫切結書 | ||
嬰兒 | ||||
嬰兒餅乾 | 5%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麥精 | 20% | 同上 | ||
嬰兒奶粉 (1歲以下) | 5% | 必需申請FDA許可 | ||
嬰兒奶粉 (1歲以上) | 12%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百貨 | 薑黃 / Turmeric (Curcuma) | 0% | 若非中藥使用,需填寫"中藥切結書", | |
若是,需提供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輸入許可 |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辛香料 | 15% | 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其它調味料 | 12% | 同上 | ||
大蒜粉 | 27元/以量計價 | 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產地北韓及大陸不得進口 | ||||
運動 | 乳清蛋白 | 4% | 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 |
電子產品 | 電腦/筆記本電腦/智能電話/平板電腦 | 0% | 若有Wifi及藍芽無線傳輸功能,需符合NCC規範;產品需先送往商檢局檢驗;若只買2台且自用,價格在1000美元以下,免檢驗,只需填寫自用切結書 | |
遊戲機(如:PS4) | 0% | 同上 | ||
相機 | 0% | 同上 | ||
印表機/打印機/列印機 | 0% | 同上 | ||
電視機 | 0%~10%;海關判定 | 無管制 | ||
電腦螢幕 | 0% | 無管制 | ||
耳機;
頭戴耳機; 頭戴耳機及耳機;併裝有微音器 |
1.2%;1.7%;2.5% | 無管制 | ||
錄音器材 | 5%;海關判定 | 無管制 | ||
硬碟/SD卡/SSD/ USB儲存設備 | 0% | 無管制 |
懶人海外網購查詢法
關於台灣進口的規定對入門的朋友是相當複雜,故設計「懶人查詢法」,紀錄一般常見問題,方便查詢。
問題:台灣海外網購稅收、購買次數的限制是什麼?
答:請參考這個:台灣海外網購注意:稅收、包裹抽驗、訂購次數、入口規管
問題:我被海關通知,DHL/UPS/SF Express (順豐速運)送的包裹被抽中了,或者快遞說要繳稅,處理步驟是?
答:請參考這篇:台灣海外網購海關抽驗包裹及繳稅
問題:我打算買錠狀/膠囊狀的營養補充品,有什麼要注意?
答:
先分清楚所選的產品是「藥品」還是保健食品。
先說藥品:
1. 某些海外的保健食品,在台灣仍屬「藥品」,如:銀杏葉(Ginkgo Biloba),褪黑激素/褪黑素(Melatonin),玫瑰果粉(ROSE HIPS POWDER),奶薊/水飛薊素(Silymarin),左旋麩醯胺酸(L-Glutamine)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4. 藥品類營養補充劑
2. 某些海外的維他命/礦物質的劑量超出台灣官方建議劑量也屬「藥品」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2. 錠劑、膠囊狀營養補充品(輸入規定511)
藥品目前進口限制為:每次每種2瓶,合計6種;超出限制需向FDA申請許可。
再說營養補充品:
1. 符合台灣官方建議劑量的維他命/礦物質
目前進口限制為:每次每種產品至多12件,合計以不超過36件,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2;超過部分僅能退運或銷毀;或者事先向FDA申請。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3. 食品使用原料(輸入規定F01/F02)
2. 植物性保健品如:馬卡;動物性保健品如:魚油
目前進口限制為: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超過需向FDA申請。
參考: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及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3. 食品使用原料(輸入規定F01/F02)
問題:藥品、食品使用原料、食品添加物查詢網站都查不到自己買的保健產品,怎麼做?
答:1. 檢查是否使用英文關鍵字;一般都是一個學名;中文關鍵字需要準確(比如維他命C-->抗壞血酸)
2. 查不到的話可能代表:暫無管制
可以:
A. 一概當成食品進口;食品進口限制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超過需向FDA申請。
B. 一概當成藥品進口;藥品進口限制為每次每種 2瓶(比如藥品A最多2瓶,藥品B可再買2瓶),合計一共6瓶以內,超過要向FDA申請許可。
注意:由於不確定該保健產品的類別,若當成食品進口,但買回來通關時,海關定義為藥品,便需要額外申請FDA;如果想保險一點,不想申請FDA,可以按藥品進口限制(每次每種 2瓶,合計一共6瓶以內)進口。
問題:我打算買粉狀的營養補充品,有什麼要注意?
答:屬於食品添加物,目前個人自用輸入限量為1公斤(為特殊疾病用途逾量,需另檢附診斷證明)、香料200公克。
進口必須向FDA申請許可。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1.食品添加物(輸入規定508)-A. 粉狀的營養補充劑(輸入規定508)之進口限制
問題:我打算買健身的乳清蛋白粉,要注意什麼?
答:每次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向FDA申請許可;在這規限內免驗通關。
通關代碼:DH000000000002
參考: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
問題:我打算買嬰兒奶粉,要留意什麼?
答:若每次進口自用嬰兒奶粉,嬰兒奶粉 (1歲以下) 均需向FDA申請;嬰兒奶粉 (1歲以上) 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下,無須向FDA申請免驗進口。
參考:二、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輸入規定501)
問題:我打算買化妝品,要注意的是?
答:化妝品常見例子:香皂、染髮劑、洗髮乳、牙膏、唇膏、淋浴乳、洗面乳等。
1. 含藥化妝品,需向FDA申請許可。
2. 化妝品不含藥,免驗進口。
3. 含有防晒系數(SPF)/(PA)之防曬乳,不論是否含藥,均需辦FDA輸入許可證。
參考:四、化妝品
問題:我打算買寵物食品或相關產品,要注意的是?
答:一般寵物食品都須送檢。
1. 常見禁止進口:巴赫花精、產品列明適用於貓、狗以外的其他動物(如馬)、動物製品(豬、牛、雞、羊)
2. 需要特別留意成份:即使是純植物配方,只要有意味不明的「香料」或是「風味劑」。若沒有檢疫文件,通常不能過檢疫,貓狗食品常有牛羊雞肉風味、或是雞肝口味。
可進口免檢類:
3. 除只含水產品(漁產品)成分、明膠、膠原蛋白、軟骨素、葡萄糖胺、磷酸二鈣或乳品,不含其他動物/植物性成分者,無特別檢疫要求,可以輸入。
常見可進口:L-Lysine、Ark Naturals益生菌、Pet Naturals of Vermont 咀嚼片、寵物沐浴露、除蚤劑、Omega-3、漁產品
注意:1. 寵物益生菌類產品沒有明確資訊並不確定(可能暫無管制,曾經有網友成功買回台) 2. 食品或保健類的寵物產品;可避免選擇帶有「寵物」字眼的寵物產品,這樣一般海關那裡都會通過。
參考:五、輸入動植物檢疫
問題:我打算買植物產品,要注意的是?
答:
一些調味料、黑胡椒粉等,目前進口限制: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可適用免驗通關;超過需向FDA申請。
海外避免購買:植物種子,如:芝麻 / Sesamum seeds、黑胡椒粒、亞麻籽 / Flaxseed / Linseed、奇亞籽 / Chia Seed、藜麥 / Quinoa、大麻籽 / Hemp Seed 、罌粟籽 / Poppy Seed 、大蒜粉、辛香料等: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若購買了這些高危產品被抽中,送檢公家100台幣;DHL/UPS/SF Express (順豐速運)代辦1200台幣。即使送檢也未必能通過,更可能要放棄該產品。
參考: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及五、輸入動植物檢疫
可以在《應施植物/動物檢疫表》中找找有沒有自己買的那樣產品,如果有一般都要辦FDA或送檢,怕麻煩就避免買好了。
問題:我打算買電子產品,要注意的是?
答:如果產品有Wifi或藍牙功能,需要符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範;產品需要先送往商檢局檢驗。除非只買2台並自用、價格在1000美元以下,可免檢驗通關,以及填寫自用切結書。
這種情況是比較輕鬆的,一般快遞人員聯絡你,之後還會電郵需要填寫的表單,幫你標記起來,故一般並不需要事先申請。
參考:六、電子產品(輸入規定C01、C02)
關於台灣進口的規定對入門的朋友是相當複雜,故設計「懶人查詢法」,紀錄一般常見問題,方便查詢。
問題:台灣海外網購稅收、購買次數的限制是什麼?
答:請參考這個:台灣海外網購注意:稅收、包裹抽驗、訂購次數、入口規管
問題:我被海關通知,DHL/UPS/SF Express (順豐速運)送的包裹被抽中了,或者快遞說要繳稅,處理步驟是?
答:請參考這篇:台灣海外網購海關抽驗包裹及繳稅
問題:我打算買錠狀/膠囊狀的營養補充品,有什麼要注意?
答:
先分清楚所選的產品是「藥品」還是保健食品。
先說藥品:
1. 某些海外的保健食品,在台灣仍屬「藥品」,如:銀杏葉(Ginkgo Biloba),褪黑激素/褪黑素(Melatonin),玫瑰果粉(ROSE HIPS POWDER),奶薊/水飛薊素(Silymarin),左旋麩醯胺酸(L-Glutamine)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4. 藥品類營養補充劑
2. 某些海外的維他命/礦物質的劑量超出台灣官方建議劑量也屬「藥品」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2. 錠劑、膠囊狀營養補充品(輸入規定511)
藥品目前進口限制為:每次每種2瓶,合計6種;超出限制需向FDA申請許可。
再說營養補充品:
1. 符合台灣官方建議劑量的維他命/礦物質
目前進口限制為:每次每種產品至多12件,合計以不超過36件,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2;超過部分僅能退運或銷毀;或者事先向FDA申請。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3. 食品使用原料(輸入規定F01/F02)
2. 植物性保健品如:馬卡;動物性保健品如:魚油
目前進口限制為: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超過需向FDA申請。
參考: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及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3. 食品使用原料(輸入規定F01/F02)
問題:藥品、食品使用原料、食品添加物查詢網站都查不到自己買的保健產品,怎麼做?
答:1. 檢查是否使用英文關鍵字;一般都是一個學名;中文關鍵字需要準確(比如維他命C-->抗壞血酸)
2. 查不到的話可能代表:暫無管制
可以:
A. 一概當成食品進口;食品進口限制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超過需向FDA申請。
B. 一概當成藥品進口;藥品進口限制為每次每種 2瓶(比如藥品A最多2瓶,藥品B可再買2瓶),合計一共6瓶以內,超過要向FDA申請許可。
注意:由於不確定該保健產品的類別,若當成食品進口,但買回來通關時,海關定義為藥品,便需要額外申請FDA;如果想保險一點,不想申請FDA,可以按藥品進口限制(每次每種 2瓶,合計一共6瓶以內)進口。
問題:我打算買粉狀的營養補充品,有什麼要注意?
答:屬於食品添加物,目前個人自用輸入限量為1公斤(為特殊疾病用途逾量,需另檢附診斷證明)、香料200公克。
進口必須向FDA申請許可。
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1.食品添加物(輸入規定508)-A. 粉狀的營養補充劑(輸入規定508)之進口限制
問題:我打算買健身的乳清蛋白粉,要注意什麼?
答:每次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向FDA申請許可;在這規限內免驗通關。
通關代碼:DH000000000002
參考: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
問題:我打算買嬰兒奶粉,要留意什麼?
答:若每次進口自用嬰兒奶粉,嬰兒奶粉 (1歲以下) 均需向FDA申請;嬰兒奶粉 (1歲以上) 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下,無須向FDA申請免驗進口。
參考:二、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輸入規定501)
問題:我打算買化妝品,要注意的是?
答:化妝品常見例子:香皂、染髮劑、洗髮乳、牙膏、唇膏、淋浴乳、洗面乳等。
1. 含藥化妝品,需向FDA申請許可。
2. 化妝品不含藥,免驗進口。
3. 含有防晒系數(SPF)/(PA)之防曬乳,不論是否含藥,均需辦FDA輸入許可證。
參考:四、化妝品
問題:我打算買寵物食品或相關產品,要注意的是?
答:一般寵物食品都須送檢。
1. 常見禁止進口:巴赫花精、產品列明適用於貓、狗以外的其他動物(如馬)、動物製品(豬、牛、雞、羊)
2. 需要特別留意成份:即使是純植物配方,只要有意味不明的「香料」或是「風味劑」。若沒有檢疫文件,通常不能過檢疫,貓狗食品常有牛羊雞肉風味、或是雞肝口味。
可進口免檢類:
3. 除只含水產品(漁產品)成分、明膠、膠原蛋白、軟骨素、葡萄糖胺、磷酸二鈣或乳品,不含其他動物/植物性成分者,無特別檢疫要求,可以輸入。
常見可進口:L-Lysine、Ark Naturals益生菌、Pet Naturals of Vermont 咀嚼片、寵物沐浴露、除蚤劑、Omega-3、漁產品
注意:1. 寵物益生菌類產品沒有明確資訊並不確定(可能暫無管制,曾經有網友成功買回台) 2. 食品或保健類的寵物產品;可避免選擇帶有「寵物」字眼的寵物產品,這樣一般海關那裡都會通過。
參考:五、輸入動植物檢疫
問題:我打算買植物產品,要注意的是?
答:
一些調味料、黑胡椒粉等,目前進口限制: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可適用免驗通關;超過需向FDA申請。
海外避免購買:植物種子,如:芝麻 / Sesamum seeds、黑胡椒粒、亞麻籽 / Flaxseed / Linseed、奇亞籽 / Chia Seed、藜麥 / Quinoa、大麻籽 / Hemp Seed 、罌粟籽 / Poppy Seed 、大蒜粉、辛香料等:不論進口,退運,放棄均需辦理農委會檢疫。
若購買了這些高危產品被抽中,送檢公家100台幣;DHL/UPS/SF Express (順豐速運)代辦1200台幣。即使送檢也未必能通過,更可能要放棄該產品。
參考: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及五、輸入動植物檢疫
可以在《應施植物/動物檢疫表》中找找有沒有自己買的那樣產品,如果有一般都要辦FDA或送檢,怕麻煩就避免買好了。
問題:我打算買電子產品,要注意的是?
答:如果產品有Wifi或藍牙功能,需要符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範;產品需要先送往商檢局檢驗。除非只買2台並自用、價格在1000美元以下,可免檢驗通關,以及填寫自用切結書。
這種情況是比較輕鬆的,一般快遞人員聯絡你,之後還會電郵需要填寫的表單,幫你標記起來,故一般並不需要事先申請。
參考:六、電子產品(輸入規定C01、C02)
國貿局貨品輸入規定查詢
這用於查詢產品進口規定。一般適用於植物、動物產品,不適用於查詢保健食品或藥品。
第一步,進入: 國貿局貨品分類及輸出入規定查詢網頁
第二步,在「中文貨名」或「英文貨名」申輸入中文或英文的關鍵字,然後點擊查詢。
第三步,貨品輸入規定說明:按下輸入規定的代號,便能了解輸入規定之說明,以下會大概解釋:F01、F02、B01、501、508等代碼。
這用於查詢產品進口規定。一般適用於植物、動物產品,不適用於查詢保健食品或藥品。
第一步,進入: 國貿局貨品分類及輸出入規定查詢網頁
第二步,在「中文貨名」或「英文貨名」申輸入中文或英文的關鍵字,然後點擊查詢。
第三步,貨品輸入規定說明:按下輸入規定的代號,便能了解輸入規定之說明,以下會大概解釋:F01、F02、B01、501、508等代碼。
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
1. 自用食品進口
據衛生福利部第1001301760號公告輸入規定F01及F02項下產品,輸入之食品或相關產品(含膠囊、錠狀食品、食用油)為自用、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
免驗通關得於進口報單「輸入許可證號碼」欄申報通關代碼:DH000000000002,聲明符合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第4條免驗之規定。
參考連結:
●F01碼:輸入商品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F02碼: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修正「 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 貨品分類表 」,並自中華民國106 年1 月1 日生效。
據衛生福利部第1001301760號公告輸入規定F01及F02項下產品,輸入之食品或相關產品(含膠囊、錠狀食品、食用油)為自用、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
免驗通關得於進口報單「輸入許可證號碼」欄申報通關代碼:DH000000000002,聲明符合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第4條免驗之規定。
參考連結:
●F01碼:輸入商品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F02碼: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修正「 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 貨品分類表 」,並自中華民國106 年1 月1 日生效。
2. 食品(輸入規定F01)免查驗申請
海外購買回台灣,有些食品可能要被求要申請進口許可,一般是選擇性的,可被要求才申請。
輸入規定F01(食品及相關產品),可傳真、郵寄或線上申辦「 食品及相關產品免查驗申請流程說明 」。
海外購買回台灣,有些食品可能要被求要申請進口許可,一般是選擇性的,可被要求才申請。
輸入規定F01(食品及相關產品),可傳真、郵寄或線上申辦「 食品及相關產品免查驗申請流程說明 」。
二、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輸入規定501)
若每次進口自用嬰兒奶粉,嬰兒奶粉 (1歲以下) 均需向FDA申請;嬰兒奶粉 (1歲以上) 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下,無須向FDA申請免驗進口。
1. 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輸入規定501)貨品進口同意申請
每次進口嬰兒奶粉 (1歲以下) 或進口價值1000美元以上、6公斤以上的嬰兒奶粉 (1歲以上) ,可傳真、郵寄或線上申辦「 膠囊錠狀食品、食品添加物、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 」。
每次進口嬰兒奶粉 (1歲以下) 或進口價值1000美元以上、6公斤以上的嬰兒奶粉 (1歲以上) ,可傳真、郵寄或線上申辦「 膠囊錠狀食品、食品添加物、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 」。
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
食品類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
1.食品添加物(輸入規定508)
建議劑量內的維生素(維他命)、礦物質均屬於「食品添加物」。何謂「建議劑量」,可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4. 藥品類營養補充劑」—「A. 超出建議劑量的營養補充品」
建議劑量內的維生素(維他命)、礦物質均屬於「食品添加物」。何謂「建議劑量」,可參考:「三、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及藥品」—「4. 藥品類營養補充劑」—「A. 超出建議劑量的營養補充品」
A. 粉狀的營養補充劑(輸入規定508)之進口限制
如果購物的是粉狀的營養補充劑,屬於食品添加物,目前個人自用輸入限量為1公斤(為特殊疾病用途逾量,需另檢附診斷證明)、香料200公克。
若海外購買健身用乳清蛋白粉或膠原蛋白粉,依照上述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提到F01或F02之規定,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
如果購物的是粉狀的營養補充劑,屬於食品添加物,目前個人自用輸入限量為1公斤(為特殊疾病用途逾量,需另檢附診斷證明)、香料200公克。
若海外購買健身用乳清蛋白粉或膠原蛋白粉,依照上述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提到F01或F02之規定,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
2. 錠劑、膠囊狀營養補充品(輸入規定511)
輸入規定511(錠劑、膠囊狀食品)項下食品,輸入供個人自用,且每種產品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者,得由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2;超過部分僅能退運或銷毀。
例子:在海外購物網站購買錠劑、膠囊狀營養補充品作自用。買12瓶維他命C、12瓶維他命D、12瓶維他命A,一共36瓶;或者3瓶維他命C、3瓶維他命D、3瓶維他命A、3瓶維他命E,一共12瓶;均符合規定。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輸入規定511(錠劑、膠囊狀食品)項下食品,輸入供個人自用,且每種產品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者,得由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2;超過部分僅能退運或銷毀。
例子:在海外購物網站購買錠劑、膠囊狀營養補充品作自用。買12瓶維他命C、12瓶維他命D、12瓶維他命A,一共36瓶;或者3瓶維他命C、3瓶維他命D、3瓶維他命A、3瓶維他命E,一共12瓶;均符合規定。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
A. 錠劑、膠囊狀營養補充品(輸入規定511)貨品進口同意申請
若每次進口超過每種產品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超過36瓶或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可傳真、郵寄或線上申辦「 膠囊錠狀食品、食品添加物、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 」。
若每次進口超過每種產品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超過36瓶或同品項超過6公斤及 USD1000需申辦FDA。可傳真、郵寄或線上申辦「 膠囊錠狀食品、食品添加物、嬰兒奶粉及特殊營養食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 」。
3. 食品使用原料(輸入規定F01/F02)
一般植物性保健品,例如:馬卡、人參或動物性保健品,例如:魚油等,均屬於「食品使用原料」
第一步,進入: FDA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
第二步,在「類別」選擇「全部」,在「關鍵字:」中輸入產品關鍵字,中英均可,例如馬卡,英文為Maca。
(注意,建議輸入英文關鍵字,部份產品的中文寫法不一可能會找不到結果;如「馬卡」和「瑪卡」。)
第三步,查詢結果有顯示相應產品結果,即屬「食品使用原料」。
一般植物性保健品,例如:馬卡、人參或動物性保健品,例如:魚油等,均屬於「食品使用原料」
查詢所選購產品是否食品使用原料
第一步,進入: FDA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
第二步,在「類別」選擇「全部」,在「關鍵字:」中輸入產品關鍵字,中英均可,例如馬卡,英文為Maca。
(注意,建議輸入英文關鍵字,部份產品的中文寫法不一可能會找不到結果;如「馬卡」和「瑪卡」。)
第三步,查詢結果有顯示相應產品結果,即屬「食品使用原料」。
A. 食品使用原料(輸入規定F01/F02)之進口限制及免驗許可申請
一般依照上述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提到F01或F02之規定,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
一般依照上述一、食品(輸入規定F01/F02)提到F01或F02之規定,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適用免驗通關。
4. 藥品類營養補充劑
有某些海外的保健品在台灣仍屬於「藥品」,需小心選購;也需要注意超出建議劑量的保健品維生素(維他命)、礦物質也被定義為「藥品」。
注意:以任何方式在沒有藥師許可下販賣藥物屬違法行為;僅可個人在海外購買自用。
若上屬沒有提及閣下所選購的產品,可參考以下內容查詢。
第一步,進入:FDA成份代碼查詢
第二步,輸入產品英文關鍵字,例如玫瑰果粉即是ROSE HIPS POWDER,點擊「開始搜尋」。
注意:請輸入英文關鍵字,否則無法成功查詢。
第三步,查詢結果有顯示相應「成份代碼」一般屬於藥物;若結果顯示「無資料...」大多是保健食品。
有某些海外的保健品在台灣仍屬於「藥品」,需小心選購;也需要注意超出建議劑量的保健品維生素(維他命)、礦物質也被定義為「藥品」。
A. 常被誤以為是保健品的藥品
在海外某些保健品均被定義為「保健品」,然而台灣仍將部份產品定義為「藥品」。
屬於藥品的例子
在海外某些保健品均被定義為「保健品」,然而台灣仍將部份產品定義為「藥品」。
屬於藥品的例子
常見藥品 | 注意 |
葡萄糖胺硫酸鹽(Glucosamine Sulfate) | 葡萄糖胺鹽酸鹽(Glucosamine HCI)為食品。一般市售維骨力/ Move Free可以進口 |
銀杏葉(Ginkgo Biloba) | |
褪黑激素/褪黑素(Melatonin) | |
玫瑰果粉(ROSE HIPS POWDER) | |
奶薊/水飛薊素(Silymarin) | |
左旋麩醯胺酸(L-Glutamine) | |
紅景天(Rhodiola rosea) | |
葫蘆巴籽(Fenugreek) |
注意:以任何方式在沒有藥師許可下販賣藥物屬違法行為;僅可個人在海外購買自用。
若上屬沒有提及閣下所選購的產品,可參考以下內容查詢。
查詢所選購的產品是否藥品
第一步,進入:FDA成份代碼查詢
第二步,輸入產品英文關鍵字,例如玫瑰果粉即是ROSE HIPS POWDER,點擊「開始搜尋」。
注意:請輸入英文關鍵字,否則無法成功查詢。
第三步,查詢結果有顯示相應「成份代碼」一般屬於藥物;若結果顯示「無資料...」大多是保健食品。
B. 超出建議劑量的營養補充品
在海外購買膠囊狀/錠狀營養補充品,只要每一顆都符合台灣官方建議劑量,便屬於「保健食品」類,否則超出建議劑的高劑量屬「藥品」。
若上屬沒有提及閣下所選購的產品,可參考以下內容查詢。
第一步,進入: FDA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第二步,在「類別」選擇「全部」,在「關鍵字:」中輸入產品關鍵字,中英均可。(注意,建議輸入英文關鍵字,如維他命C這關鍵字是找不到的,因為官方稱為抗壞血酸。)
例子:維他命C,若是膠囊或錠狀,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 C 之總含量不得高於 1000毫克。如果每一顆維他命C是超過 1000毫克的話,屬於藥品,否則在1000毫克內是食品。
在海外購買膠囊狀/錠狀營養補充品,只要每一顆都符合台灣官方建議劑量,便屬於「保健食品」類,否則超出建議劑的高劑量屬「藥品」。
屬於藥品的營養補充品例子
常見營養補充品 | 每一顆(膠囊狀/錠狀)含量 |
輔酶Q10 | 超過30mg |
葉黃素Lutein | 超過30 mg |
鋅(包括Zinc Oxide、Zinc Gluconate、 Zinc Citrate、Zinc Bisglycinate、Zinc Sulfate) | 超過30 mg |
鎂(包括Magnesium Sulfate、Magnesium Gluconate、Magnesium Oxide) | 超過600mg |
維生素B3 (菸鹼酸) | 超過100 mg |
維生素A | 超過10000 I.U. |
維生素B1 | 超過50 mg |
維生素B2/核黃素 | 超過100 mg |
維生素B6 | 超過80 mg |
維生素B12 | 超過1000mcg |
維生素D3 | 超過800I.U. |
維生素E(生育醇) dl-α-Tocopherol | 超過400I.U. |
若上屬沒有提及閣下所選購的產品,可參考以下內容查詢。
查詢所選購的錠狀、膠囊狀保健品食品還是藥品
第一步,進入: FDA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第二步,在「類別」選擇「全部」,在「關鍵字:」中輸入產品關鍵字,中英均可。(注意,建議輸入英文關鍵字,如維他命C這關鍵字是找不到的,因為官方稱為抗壞血酸。)
例子:維他命C,若是膠囊或錠狀,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 C 之總含量不得高於 1000毫克。如果每一顆維他命C是超過 1000毫克的話,屬於藥品,否則在1000毫克內是食品。
C. 藥品之進口限制
衛生福利部另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寄送(郵包、快遞)少量藥品供自用者核放方式:「每種2瓶(盒)為限,合計不超過6種」至以快遞方式進口者,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放行之通關代碼,應繕具進口報單辦理通關放行事宜,不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如超過上述限量,則仍應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
簡單而言,當每次購買超過「每種2瓶,合計6種」時,才需要申請進口同意書。
若使用郵包 Global Post /Global Mail/Air Mail寄送藥品進口,可以待收到郵局「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再按照規定補辦。
D. 個人輸入自用藥品申請(輸入規定503)
若每次進口超過每種2瓶,合計6種藥品;需向FDA申請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請參考: FDA個人自用藥品規範專區中「 貨品進口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 範例) 辦理。核備自用進口之藥品可免收關稅,惟逾免稅額仍需課營業增值稅 5%。
非處方藥品於六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除特殊需要,應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外,每次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
若每次進口超過每種2瓶,合計6種藥品;需向FDA申請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請參考: FDA個人自用藥品規範專區中「 貨品進口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 範例) 辦理。核備自用進口之藥品可免收關稅,惟逾免稅額仍需課營業增值稅 5%。
非處方藥品於六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除特殊需要,應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外,每次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
四、化妝品
因為含藥化妝品在台灣要經過申請方能進口,因此海外網站購買前需注意。
1. 普通化妝品與含藥化妝品
化妝品分成普通化妝品及含藥化妝品。若化妝品中含有衛福部公告之「 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 」成份的產品,即為含藥化妝品,否則為普通化妝品。
常見例子:洗髮乳、淋浴乳、洗面乳、香皂、染髮劑、牙膏等。
注意:標示防曬級數的防曬乳,即使不含藥成份,也會被要求辦理進口申請。
參考連結: 台灣含藥化妝品基準表 、 台灣化妝品範圍及種類表
化妝品分成普通化妝品及含藥化妝品。若化妝品中含有衛福部公告之「 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 」成份的產品,即為含藥化妝品,否則為普通化妝品。
常見例子:洗髮乳、淋浴乳、洗面乳、香皂、染髮劑、牙膏等。
注意:標示防曬級數的防曬乳,即使不含藥成份,也會被要求辦理進口申請。
參考連結: 台灣含藥化妝品基準表 、 台灣化妝品範圍及種類表
A. 含藥化妝品進口申請
普通化妝品進口免申請進口許可,若含藥性化妝品需要申辦進口同意書。請參考: FDA個人自用藥品規範專區中「 貨品進口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 範例) 辦理。核備自用進口之藥品可免收關稅,惟逾免稅額仍需課營業增值稅 5%。
普通化妝品進口免申請進口許可,若含藥性化妝品需要申辦進口同意書。請參考: FDA個人自用藥品規範專區中「 貨品進口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 範例) 辦理。核備自用進口之藥品可免收關稅,惟逾免稅額仍需課營業增值稅 5%。
五、輸入動植物檢疫
由國貿局貨品輸入規定查詢中,若查得輸入規定的代號為B01,就是應依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有關規定辦理檢疫的產品。
參考: 台灣應施檢疫植物品目表 、 台灣應施檢疫動物品目表
如果在《應施植物/動物檢疫表》中找到自己買的產品,一般都要辦FDA或送檢,或者避免購買。
1. 申辦檢疫: 輸入植物及其產品檢疫申請書 、 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申請書
2. 輸入郵包植物檢疫作業流程
3. 輸出入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申辦說明及流程
4. 常見輸入免施檢疫品目:
(1) 乾燥或磨粉之中藥材、乾菇類(如乾香菇)、乾金針菜、葡萄乾、及冷凍植物產品…等。
(2) 非屬應施檢疫之蔬菜、果實、堅果、穀類、粉、澱粉或植物其他部分等類之調製品、植物編結材料之編結產品、糕餅類食品…等。
(3) 經乾燥、高溫加工或調製之其他植物產品,如罐頭類植物製品、相關植物食品…等。
(4) 醃製植物產品,如醃製醬瓜、筍干、泡菜…等。
(5) 綠茶、紅茶或焙製茶葉、熟花生、糖炒栗子、蜜餞、胡椒粉、靈芝粉(靈芝子實體須附經80度C以上乾熱處理48小時之高溫加工處理證明)…等相關植物產品。
(6) 非保育類昆蟲之標本
若要以快遞輸入,建議先與快遞公司客服確認是否需要申報檢疫,避免因承辦人員法令解釋差別而致困擾。
5. 寵物食品: 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條件
線上申報: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業者網路申報系統
如所購寵物食品欲放棄,可填寫輸入 動植物放棄書申請 ;某些產品不論是否放棄,均需先送檢。
貓狗食品輸入時均應向防檢局申報。若原廠說明資料或產品包裝標示資訊完整,足以證明產品不含動物性成分,或只含水產品(漁產品)成分、明膠、膠原蛋白、軟骨素、葡萄糖胺、磷酸二鈣或乳品,不含其他動物性成分者,無特別檢疫要求,可以輸入。
六、電子產品(輸入規定C01、C02)
由國貿局貨品輸入規定查詢中,若查得輸入規定的代號為C01或C02;需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電腦/筆記本電腦/智能電話/平板電腦/遊戲機目前主要有Wifi及藍芽功能的管制,需要符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範;產品需要先送往商檢局檢驗。除非只買2台並自用、價格在1000美元以下,可免檢驗通關,只需填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用切結書;(注意:自用,「不能販售」)
一般而言快遞會有專員聯絡你,電郵給你所有需要的填寫的表單,需要填的還會幫你標記起來十分簡單,故一般並不需要事先申請。
參考連結: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法規最新公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標五字第1035000804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查驗品目資料查詢(依號列)
由國貿局貨品輸入規定查詢中,若查得輸入規定的代號為C01或C02;需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電腦/筆記本電腦/智能電話/平板電腦/遊戲機目前主要有Wifi及藍芽功能的管制,需要符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範;產品需要先送往商檢局檢驗。除非只買2台並自用、價格在1000美元以下,可免檢驗通關,只需填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用切結書;(注意:自用,「不能販售」)
一般而言快遞會有專員聯絡你,電郵給你所有需要的填寫的表單,需要填的還會幫你標記起來十分簡單,故一般並不需要事先申請。
參考連結: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法規最新公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標五字第1035000804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查驗品目資料查詢(依號列)
七、禁運品
禁運類別 | 相關內容 |
違禁品 | 各類槍砲彈藥、煙火鞭炮、刀械、炸藥等 |
動植物 | 所有活體及非活體動植物、標本、花草種子、象牙、乾燥花 |
食品 | 肉類食品(除了醃漬過的/罐頭類) |
毒品 | 鉈、氰化物、砒霜、催淚彈、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等)、嗎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 |
具有療效物品及醫療相關儀器 | 任何具有療效物品及醫療相關儀器,如血糖機、OK繃、體脂機、衛生棉條、驗孕棒及試紙、隱形眼鏡等 |
易燃物品 | 含有酒精及揮發物質等物品、打火機、指甲油、光療凝膠、去光水、香水、酒精、去漬油、油漆 等 |
高壓氣體 | 氣體罐裝瓦斯、防身噴霧、髮膠、殺蟲劑、滅火器、含有高壓氣體的瓶罐 |
槍型玩具模型與管制器械 | 模型槍、玩具槍、電動槍與警棍及甩棍、手指虎造型物品、鎮暴槍、胡椒噴霧、手銬 |
煤油燈及油箱 | 煤油燈、暖爐、煤油電暖爐、汽化燈 |
違反著作權物品仿冒物品 | 盜版光碟CD、及違反著作權物品,所有仿冒品等 |
有價票券與錢幣 | 各國錢幣、有價證券、支票、虛擬錢幣卡片 |
菸酒類 | 菸草、雪茄、酒、電子菸及相關配件、電子菸油 |
其他類型物品 | 含磁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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